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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供暖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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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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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YN-2022-06-15-1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供暖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供暖设备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3日09:4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N-2022-06-15-1
项目名称:供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7000.00元
最高限价:97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及要求
01
供暖设备
1台
1、本工程采暖系统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作为系统的热源,采暖系统机组性能要求如下:
序号 产品型号 空气源热泵 备注
1 电源 380V/3N~50HZ
2 防触电等级/防护等级 Ⅰ类/IPX4
3名义工况制热量(*)≥54KW 提供第三方有国家认可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名义工况制热性能系数(*)≥2.4
5名义工况制冷量(*)≥68KW
6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2.7
7-25℃实测制热最高出水温度(*)≥55℃
8自动融霜(*)投标产品融霜自动进行,融化水能正常排放。融霜时间不超过制热周期的20%
注意:(1)名义制热工况:干球温度-12±0.5℃,湿球温度为-13.5±0.5℃,出水温度41±0.3℃;
(2)名义制冷工况:干球温度35±0.3℃,出水温度7±0.3℃
2、压缩机:空气源热泵机组压缩机需选用知名品牌涡旋压缩机,采用“喷液冷却技术”或“喷气增焓技术”
3、蒸发器:蒸发器的翅片应选用表面有亲水镀膜的翅片,采用梯形内螺纹管,保证制冷剂与空气之间最充分的热交换,确保空气侧高效换热
4、风机:采用知名风机,顶出风模式
5、换热器:采用壳管式换热器或套管式换热器
6、膨胀阀:采用电子膨胀阀,自适应调节,确保系统能够根据环境与水温变化自动调整节流程度,能够保证不同工况下的系统性能均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水温稳定。
7、冷媒采用R410A等环保冷媒,不得采用R22冷媒。(*)
8、机组自带具有高低压保护,水流保护,防冻保护,压缩机过流保护,缺相保护,排气温度保护等多重保护功能,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9、智能化霜:在环境温度较低时,微电脑启动自动化霜功能;应提供详细的除霜过程。
10、机组具有断电自动记忆功能,来电后自动启动机组运行。
11、防冻技术:机组自带防冻功能,提供详细的防冻控制过程。
12、智能控制:控制器可对16台机组集中控制,人性化控制界面,操作简单、安全;可实现故障自我诊断,自动保护并报警,便于迅速查询和排除故障。
13、机组采用模块化设计,各模块之间没有主从之分,多台空气源热泵并联使用,具备模块轮换运转和模块后备运转功能。平衡各个机组的运行时间,保证系统内某台机组出现故障时,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14、机组自带RS485接口,开放MODBUS协议。
设计需求(标有“*”不允许负偏离)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及辽财采〔2020〕66号文件相关规定等。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
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308室
方式:现场领取(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可选择电子邮件领取材料方式进行领取,并电话确认)。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09:4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3日09:4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人报名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均需加盖公章);4、按照省财政等部门要求,疫情期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授权购买文件、参加开评标、合同签订、供货、验收等人员要遵守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处置组发布的《关于对重点地区来辽返辽人员加强防控的通知》(辽应急组[2020]3号)和《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相关要求,提供本人健康声明和承诺(无感染史及到疫情区或国外旅游等),由公司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文件时一并提供)5、疫情期间,以上报名材料可发到本公司邮箱并及时与项目经理联系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后果自负(邮箱lnhxysi@)。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辽河美术馆)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0427-2833993
项目联系人:吴芳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联系方式:0427-3220559
邮箱地址: lnhxysi@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09000106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泽东
电 话:0427-3220559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4日
标书价格
300元
开标时间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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