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具有有效期内覆盖招标物资范围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7 上年度(2021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没有2021年审计报告的可向前追溯一年。
3.1.8 连续3年(指19、20、21年)总利润率不低于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没有2021年审计报告的可向前追溯一年。
3.1.9 投标商需承诺满足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具备适用于过滤器及视镜的焊机、试压装备和超声波UT检测设备。以上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授权代表与设备的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设备发票、转资证明或自制铭牌。
3.1.11 近 3 年(指 19、20、21 年)在石油石化行业具有管道过滤器业绩,提供每年1份相关合同复印件和发票等证明文件
3.1.12 在公开招标评标环节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对于首次参与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业务的或违约停用处理后恢复交易资格的或确定为需要现场复核的供应商,将按照《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组织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3.1.13 招标人有权根据EPC总承包合同签订的情况对各个区域的装置划分进行调整,投标商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分区的调整,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4 投标商应承诺中标后至少派出一人常驻镇海基地(二期)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服务,须提供承诺书。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5月30日 8:00至2022年6月8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6月24日 09:00前与王舒一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晓东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