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代理清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源城区新埔路72号海洋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编号:2026GCZC-QYZB-005
项目名称: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代理清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0.00
2、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代理清收服务采购项目
1项
本项目为资格招标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期限二年,委托关系实行“一年一签”的合同管理机制。
注: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总所)及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或总所)出具给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年度财务报表(需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