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329-9/2026-00015
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东方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6年02月04日17:33
名称:2026年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单位预算
文号:无
主题词:无
2026年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是东方市财政局下属单位,属事业编制人员单位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本市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直接征收,组织、委托和督促本市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减免审核和申报事项;
(三)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工作;
(五)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各地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经验;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票据管理科、非税监管信息业务科、彩票部等4个职能机构。
第二部分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7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31.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0.3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1.4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31.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37.7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91万元,占64.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95万元,占9.1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4.01万元,占19.9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52万元,占6.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68.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7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7.75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9.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7.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3.1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57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33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2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09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7.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81万元。
三、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0.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
公用经费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本单位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1.47万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计划接待1批次3人。
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外市县业务对口部门、与我局业务相关的研究机构、市内相关部门项目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
(二)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1.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1.4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1.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131.79万元。
八、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131.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39万元,占91.3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40万元,占8.6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6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47.62万元。
九、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13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9万元,占83.84%;项目支出21.3万元,占16.16%。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7.72万元,
项目支出减少9.9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20.39万元、政府性基金11.4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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