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网信技术研发中心智慧航油系统功能性测试项目-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网信技术研发中心智慧航油系统功能性测试项目(项目编号:JCG1100005013013227001001),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服务范围:
1.针对智慧航油系统开展软件测试服务,相关功能模块如下:
1)价格管理、油单管理、发票管理、收款管理、核销管理;
2)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发运、收货入库、发货出库、油罐测量、业务关联、盘点、库站比对、发票校验;
3)保税油申报。
2.测试服务内容包括:功能性测试、性能效率测试及代码漏洞扫描测试:
1)功能性测试:按照国标《GB/T 25000.51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 51 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根据功能需求分析结果,对被测系统进行功能性测试,验证系统功能能否正常运行并完整实现既定功能内容。系统安全功能能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
2)性能效率测试:按照国标《GB/T 25000.51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 51 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通过分析被测系统的主要功能,结合实际系统的部署架构、业务模型,选取可能存在性能瓶颈的关键功能点(如大并发操作、大数据量操作、对响应时间要求比较高的操作等)作为本次性能测试的性能点,使用专业的性能测试工具进行并发压力测试,根据实际需求验证其并发量、响应时间、吞吐量等性能指标是否满足要求。
3)代码安全性测试:参照国标《GB/T 34944-2017 Java语言源代码漏洞测试规范》,使用专业的源代码安全测试工具,实现对源代码进行全面的审核和缺陷分析,通过源代码安全扫描、检测和输出安全审计报告。
工作在进场后2个月内完成。
服务地点:北京
服务期:2026年2月-2026年3月
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提供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4)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个信息系统或软件项目软件测评类似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
(5)截止至报名开始时,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披露行政处罚(信用中国-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提供网络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信息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络截图);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网络截图);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截图);供应商近五年内(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违法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网络截图)。
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
①无行贿犯罪检索下列关键词:
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
裁判日期: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
当事人:供应商公司名称。
②串通投标犯罪检索下列关键词:
案由:刑事案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
裁判日期: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
当事人:供应商公司名称。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航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需提供驻场测试服务(需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月9日(09:00—11:30,13:30—17:00)。
4.2采购文件售价:0元。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线上注册/登录:凡有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本项目上述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