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6-441322-04-01-398742
投资项目名称
惠州博罗县域副中心起步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博罗县域副中心起步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位于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及石湾镇产城大道与振兴南路交界处
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构成
由博罗县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技术,集成光伏发电、储能和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能源补给站等,提供停车、充电、加油及休闲运动的多功能空间。项目新建石园快线(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长约5km,智慧停车停车位8245个,同时建设邻里中心用地面积2.16万㎡,建筑面积3.89万㎡,停车位426个;光储充驿站停车场11343.24㎡及储能2套,光伏车棚750㎡,充电停车位286个;屋顶光伏安装面积约6.81万㎡,新建能源补给站两座。
招标内容
对本项目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物探、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服务。
工期(交货期)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工程开工任务书通知起计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工程开工任务书通知起计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10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最高投标限价
2105.91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和(2)勘察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③【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或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房屋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电力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平台录入的人员。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由不超过4家单位组成,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8.其他要求:无。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设计单位)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建安费金额≥12500万元建设内容包含有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勘察单位)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建安费金额≥12500万元建设内容包含有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勘察业绩。
注:①设计业绩可为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类型业绩,但须为业绩合同内的设计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为准。若为联合体中标的项目,须提供各方共同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证明其承担的为设计任务。(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按资质提供相应的业绩)。若合同无法体现规模、金额等主要信息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勘察业绩可为勘察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类型业绩,但须为业绩合同内的勘察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完成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为准。若为联合体中标的项目,须提供各方共同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证明其承担的为勘察任务。(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按资质提供相应的业绩)。若合同无法体现规模、金额等主要信息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