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电信2025年企业级大数据平台网络数据处理系统升级工程(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2025年企业级大数据平台网络数据处理系统升级工程(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所属地区: |
北京 |
发布时间: |
2026-02-11 |
|
详细内容:
|
中国电信2025年企业级大数据平台网络数据处理系统升级工程(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11
正文
正文
中国电信2025年企业级大数据平台网络数据处理系统升级工程(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5年企业级大数据平台网络数据处理系统升级工程(重新招标)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I11000007551046954001001。
2.2项目概况:本期工程拟对企业级大数据平台网络数据处理系统核心节点及各省天翼云资源池前置节点进行升级改造。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软件开发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企业级大数据平台网络数据处理系统应用软件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
1套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条。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位置能力
支持移动网位置、轨迹识别等技术能力,定位精度满足:
4G:邻区数量≥3且小区指纹数大于500的场景,67%定位精度不低于60米;
5G:邻区数量≥3且小区指纹数大于500的场景,67%定位精度不低于110米
2
智能运维能力
支持基于自然语言对运维知识库与智能体进行提问,内容包括:操作系统常见故障(如磁盘异常、内存使用率高等)、典型历史故障处理经验(如ADMA调度故障等)、知识库条目关联信息、智能体推理依据及处置建议,辅助运营人员快速定位问题根因并获取决策支持。
3
模型智能查询能力
支持对系统中存量模型信息进行自然语言提问,包括模型清单、模型字段、模型属性、模型血缘、模型日均数据量、相似TOP模型、未调用模型清单
4
数据运营能力
1、指标数据采集与整合,支持从多个指标数据源(如数据采集服务、任务调度服务等)进行采集的能力;
2、支持巡检指标与可视化指标报表渲染能力自定义配置,可按固定值及动态值配置指标阈值规则,按指标规则配置指标呈现的颜色、样式,提供自定义图表类型,支持阈值规则热加载且生效延迟≤3秒;
3、支持企业级指标巡检报告自动生成与治理能力,巡检报告系统需支持按多粒度周期(分钟、小时、天、周、月、年)定时生成,支持报告版本追溯与差异对比。
5
NIFI集群管控能力
支持总览视图,能够对NIFI集群性能指标、主机性能指标以及业务异常指标进行告警聚合,自定义组件jar包下发功能,日志集约查阅功能。
3.3.3投标产品业绩要求:申请人具备投标同类产品经验,提供近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3年2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大数据处理相关应用软件案例,数量不少于1个(含),相关案例软件开发部分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3.4投标产品测试要求:
(1)本项目将组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投标产品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结果将作为本项目招标阶段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的依据。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产品测试或产品测试未通过,在招标阶段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申请人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可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0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
100033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
虢鼎锡
联 系 人:
匡嫣、刘云逸飞、李会猛、刘思倩、郑忠义、汤金金、魏欣博
电 话:
010-58505368
电 话:
17775689686
电子邮件:
guodx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1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