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ZMC-2026-025
一、招标条件
豫健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债审计服务机构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豫健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豫健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债审计服务机构项目;
2.2 最高限价: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2.3 项目分包:本项目共一个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到发债申请注册之日;
2.5招标范围:出具豫健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两年期合并及母公司审计报告。完成豫健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梳理,出具豫健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两年连审合并及母公司审计报告;豫健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债申报期间数据整理、配合券商、评级机构做好债券申报、评级等相关事项。
2.6 服务质量: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证券、债券发行服务业务准入限制,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3.4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有从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经验,能够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按照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随时可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3.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有担任过国有企业(集团)审计项目负责人的经验;
3.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截图及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登记
4.1.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6年2月12日至2月25日,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清风招采平台( 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按照CA办理操作指导书办理( 到平台系统。上传时,系统 “上传成功”的方认定为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
注:请投标人务必按照平台要求的环境,安装相关系统支持的工具软件,提前下载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时上传,有操作问题及时与平台支持人员联系,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若因投标人使用环境,未及时下载、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给平台支持人员足够的时间解决问题,未认真核对导出的供电子投标文件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解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清风招采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清风招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