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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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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集成项目-某单位林草项目采购(标包一)
未终止
:2026-02-11
正文
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集成项目-某单位林草项目采购,(招标编号:XJBBFA2026020300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盛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6年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集成项目-某单位林草项目采购。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10630000.00元(含税),其中价款估算金额9624908.14元,税款估算金额1005091.86元,代建建安工程税率9%,设备采购税率13%,集成服务税率6%。
1.2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2026年某单位林草项目代建建筑安装工程以及相关设备采购和集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区域(项目所在地)。
4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完成本合同项目系统集成并通过验收。
5质保期:自系统试运行完成正常运行6个月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其中太阳能电池正常使用为60个月质保。
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选取2名中标人。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范要求。
8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7150715.41元(不含税),标包二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2474192.74元(不含税);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0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26040号。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2026年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集成项目-某单位林草项目
IP设备,专用设备,工程建设类服务
-
3
哈密市
-
2
标包2:2026年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集成项目-某单位林草项目采购
IP设备,工程建设类服务
-
2
哈密市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一:代建建筑安装工程,不含税估算金额2718825.69元,增值税税率9%;太阳能供电系统及配套、网络安全保护系统及配套、望远镜14套、3架巡护无人机及配套、7部卫星电话;5台台式工作站、5台移动工作站等设备采购不,含税估算金额3838241.42元,增值税税率13%;固定翼无人机技术服务,包括调试、维护、培训、伴飞等集成服务不含税估算金额593648.30 元,增值税税率6%。
标包二:监控摄像设备、报警装置、音频采集设备、存储设备等设备采购,不含税估算金额1105081.42,税率13%;双光谱云台摄像机调试维护服务、手机端app软件定制开发服务不含税估算金额1369111.32元,税率6%。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7150715.41元(不含税),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标包一须提供网闸、入侵探测检测、日志审查、漏洞扫描、国密浏览器、服务器密码机、固定翼无人机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1.7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标包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改革后乙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4)标包一安全生产要求:①供应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②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标包一须提供网闸、入侵探测检测、日志审查、漏洞扫描、国密浏览器、服务器密码机、固定翼无人机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标包二须提供双光谱云台摄像机制造商的授权函)。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②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③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④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5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招标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框架协议下的招标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招标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3.8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产品”可以理解为“标的物”)。
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合同设备(交换机、路由器、卫星电话)均须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0日12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2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2日10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盛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1号楼1171室
邮 编:
邮 编:
810000
联 系 人:
香工
联 系 人:
胡贵祥
电 话:
17399517764
电 话:
1814630175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82010000001608334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盛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2月10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2-11 11: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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