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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它山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A3302030230026302001001]
公告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它山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A3302030230026302001001]
所属地区:
浙江
发布时间:
2026-02-11
详细内容:

宁波市海曙区它山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A3302030230026302001001]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它山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



2411-330203-04-01-188071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101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88430539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A座20楼2001-1



联系人:黄云霞、夏萍



电话:13252405478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景观绿化金额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4621702元)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页(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三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2)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景观绿化金额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4621702元)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



招标内容、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爬山廊1座、休憩亭1座、石桥1座、缝隙式排水沟215米、景墙150米、配套景观及路面铺装2500平方米、智能化、室外给排水、景观照明、绿化等工程



招标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1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爬山廊、休憩亭、碑石廊、挡墙,以及景观绿化、地面铺装等



标段(包)划分:



A3302030230026302001001



标段(包)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它山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2030230026302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0,250,825.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景观绿化金额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4621702元)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页(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三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2)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景观绿化金额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4621702元)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2-11至2026-03-03,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公告节点自动填充】(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公告节点自动填充】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3-05,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87288411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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