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采 购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与高效,根据《集团公司采购操作规则指引》 ,采购人 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文化传媒分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人”) 计划 对 员工饭卡业务外包 项目 开展集团内部成员企业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文化传媒分公司员工饭卡业务外包项目
2. 项目编号: JT-XM-NBCG-FW-202 602 - 0087
3 . 采购内容: 餐饮服务
4. 需求说明:
4.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并提供饭卡消费的结算服务。甲方可选择:
( 1 )在乙方合作的、位于深哈产业园内的指定餐厅(以下简称 “指定餐厅”)就餐消费;
( 2 )在乙方指定的线上指定销售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选购餐饮商 ;
4. 2 甲方员工须在指定餐厅或平台进行消费,方可使用饭卡支付。乙方应确保其合作的指定餐厅及平台运营方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并提供符合卫生、质量及安全标准的餐饮服务与商品。
4.3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饭卡系统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消费数据记录与汇总,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对账。
5 .采购预算: 33000 .00 元人民币
6.支付方式:
( 1 )合同年预估金额为 33000 元,该金额仅为基于现有信息的估算,不作为最终结算或付款的限额。本合同价款以双方确认的每月实际《结算账单》为准,实行按月据实结算。结算单应详细列明当期提供服务的项目、数量、单价、总价等具体信息。
( 2 )每月第 5 个工作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一结算周期内甲方员工消费的明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时间、地点、金额、员工账号等)及汇总的《结算账单》。
( 3 )甲方应在收到《结算账单》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异议,甲方应书面确认。甲方在收到《结算账单》后 3 个工作日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应及时向乙方付款。
7 .计划实施时间: 2026 年 2 月
8.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省交投悦莱交旅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9. 拟选内部企业属性: 全资成员企业
1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服务期限 1 1个月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资格 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及良好的信誉 。
2. 技术要求: 无
3. 服务要求: 在合同期限内法定工作日提供卫生合格、质量良好的食堂餐饮服务。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 2026 年0 2 月 12 日至 2026 年0 3 月0 3 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 919935098@ ,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四、受理异议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文化传媒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深哈产业园 A4 栋 205 室
联 系 人: 曹 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841714579@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
地 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深哈产业园 A4栋401
联 系 人:牟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