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能源集团哈密三塘湖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系统选煤工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招标人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三塘湖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系统选煤工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位于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镇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内,行政区划属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管辖。
2.2 服务内容:
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涵盖新疆能源集团哈密三塘湖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系统选煤工艺改造项目建设全过程。一系统选煤工艺改造项目包括从半移动破碎站(已有,需改造)至产品仓(现有)为止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场区设施等。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土建(含地基处理)、机械设备、电气配电、照明、除杂、采暖通风、给排水、除尘、消防、环保、节能、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控制保护、工业电视系统、通讯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服务要求”
2.5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直接提供综合监理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选煤厂及输煤生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主要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双方盖章签字页)、完成业绩甲方证明材料或竣工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026年3月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5日09点30分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3月25日09点30分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哈密市通用办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陈宇航18299596874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新疆阳光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