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6年智能纳米解堵
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6年智能纳米解堵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6FWGK0332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6年智能纳米解堵;
2、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6年智能纳米解堵50口井工作量,项目主要内容是第十采油厂部分油井需进行智能纳米解堵,资金计划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厂成本1100万元。中标方在不动管柱的情况下,利用泵车及罐车车组在井口直接施工,利用纳米流体的高渗透性、强洗油能力与强乳化能力,起到降粘、乳化、改善润湿性的作用,实现降粘解堵、增能驱油的目的。施工要求参照井下作业相关标准及我厂相关井下作业管理办法,施工价格以《第十采油厂2026年智能纳米解堵招标控制价格审核结果认证单》为最高投标限价;;
3、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辖区油水井;
4、资金成本计划;
5、出资比例:100%;
6、计划投资:人民币1100万元(不含税);
7、实施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技术服务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效果观察期12个月,质保期12个月,付款期限3个月)。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第十采油厂2026年智能纳米解堵50口井工作量,预计施工50口。合同不得转让,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
标段划分: 标段一: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6年智能纳米解堵 估算金额1100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所使用的提高采收率用纳米驱油剂类药剂需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并具有由CMA认证检验机构出具的2026年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及不含有机氯报告,药剂性能需满足如下指标:接触角≤30度,表面张力≤30 mN/m,界面张力≤0.01 mN/m,药剂检测性能需达到指标要求后方可施工。投标时提供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由CMA认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及不含有机氯报告原件扫描件和相应的检测费用发票扫描件(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和不含有机氯报告送检单位应为投标方,非自产药剂需提供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2被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将被否决投标。
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被列入“三商"黑名单的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⑵中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技术或方法,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瑕疵;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中标人须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3月02日(招标公告起)至2026年03月0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 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R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03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包),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联系人:陶文轩
联系电话:19274646475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8800114
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纸质发票咨询电话:0459-5199155
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5183118
财务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51号
项目联系人:吴颖
联系电话:0459-5727302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